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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大学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4号)补充公告
2021-06-02 10:22   审核人:

现将2021年长春大学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4号)相关内容做如下补充说明:公告中第一条“招聘计划”中所规定“招聘范围为2021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其中2021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并且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的考生。

现予公告。




                                         长春大学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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