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人社部《关于开展2015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报者请于2015年1月30日上午将《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附件2)报综合楼B区1307人事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附件:
1.关于开展2015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人事处
2015年1月27日
长春大学人事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邮编:130022 传真:0431-85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