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不大于20KB的jpg格式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后4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于6月12日下班前交到人事处(综合楼B区1313),照片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38440508@qq.com。
联系电话:85250105
附件:
1、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 12号)
2、工考申报表
3、工考认定表
4、长春大学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评审考核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