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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12-20 09:01   审核人: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9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考核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考核等次量化标准参照附件6)。名额分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包括在编和人才派遣人员)18.5%的比例(四舍五入)核定优秀等次名额总数处级干部和本年度退休人员不计算在基数内。

二、处级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考核。

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参与本部门年度评优,需填写附件7《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初次就业、进修、公派、长期病休等相关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标准请参照附件6。

五、全年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以上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和岗位、确定绩效工资及调整薪级工资以及聘任、续聘、解聘、晋职、奖惩、辞退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各部门对拟确定为优秀考核等次的人员,要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内所有填写处必须手写不可打印,须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请勿随意更改表格版面格式及大小;

2.“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一栏(表格背面第一栏),由基层单位填写考核等次意见,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见习期人员,基层单位领导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3.教职工在本人意见一栏中填写同意”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报送时间及地点

本次年度考核的考核结果仍然采用系统填报的形式进行报送。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录入年度考核结果,并打印输出。“长春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的登录账号、密码和去年相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8),如忘记请联系人事处重置密码。

系统填报工作要于20191226下班完成,并将考核材料附件12、3、457)的纸质版送至人事处综B区1312

联系人:李秀英 申峰 联系电话:85250106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1912月16


附件【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备案名册.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不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定等次情况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专任教师完成全年50%工作量人员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专任教师全年未完成50%平均工作量的人员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年度考核等级量化标准及相关人员考核规定.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8:年度考核系统填报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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