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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职工生育护理、围产补贴申请的通知
2023-11-13 16:14 王毓  审核人:

校内各单位

即日起组织实施2023年度职工生育护理补贴男职工4600元、围产补贴女职工300元申请工作,请各单位通知所属生育职工新生儿于2023年度内出生,按要求填写材料并提交必要证件。因申请程序需要出示当事人身份证原件、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人事处社保科定于2023年11月14日至15日两天收取材料,11月16日统一办理,11月17日即可退回相关证件。请学校各单位及传达通知内容,按照要求上交申报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上交材料参加统一申报的职工,可携带材料自行到吉林省医保大厅办理。

一、在编人员

(一)方式一:统一上报材料学校代办。

上交材料:

1.填写《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提交电子版完成信息汇总即可。(添加微信17743043023提交材料)

2.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

3.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请单独联系社保科,可额外申请围产补贴300元。(其他职工可忽略此项)

受理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313室,王毓收

(二)方式二:自行到省医保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1.填写《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提交电子版,社保科审核通过后盖章,需提前预约领取盖章申领表。(添加微信17743043023提交材料)

2.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

3.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请单独联系社保科咨询申报条件,可额外申请围产补贴300元。(其他职工可忽略此项)

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吉林省医保办事大厅办理。

地址: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

咨询电话社保科:85251983,17743043023(微信同)王老师。

医保咨询电话  12393转2人工

二、人才派遣和合同制人员生育津贴申报方式

孩子满7个月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省人才市场彩虹公司派遣部2楼211室办理。
相关材料明细: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银行卡号标注开户行点和联系电话)医保卡原件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女职工还需要提供出院诊断书的原件复印件(男职工不需要)。
咨询电话85187355

人事处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2023年11月起用此表).xlsx已下载
上一条:转发《关于申报2023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领2018年度生育护理补贴和围产期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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