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且符合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吉人社办字〔2013〕36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长春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长大人字〔2013〕13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对申请人员业绩成果和资格进行审核。
(三)学校召开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评审会,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集中评议,投票确定推荐人选。
(四)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五)学校向省人社厅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人员。
(六)省人社厅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认。
(七)省人社厅组建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聘委员会,对申报推荐人选进行集中答辩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共议,确定拟聘任人选。
(八)省人社厅对拟聘人选进行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政府批准备案。
(九)省人社厅制发聘任批复文件,学校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申报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荣誉称号等,均为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以后取得,如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业绩成果必须是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后取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
(二)待岗、离岗以及长期病休等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岗位申报。
(三)各单位对参评人员的资格和材料审核要严把质量关。若出现弄虚作假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参评上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期间受到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人员上报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2)或《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A4纸打印填报,同时报送电子版(以“申报级别+本人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电子信箱rsczjk@126.com)。
申报表中“获得成果奖”、“获得荣誉奖”只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填写与申报条件无关项目。“获得成果奖”要写清楚所获奖项时间、名称、奖项等级及本人排名;“获得荣誉奖”要写清楚所获称号时间及名称。
2.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述职报告一式五份(10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来在本职本岗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业绩贡献及相关荣誉等;
3.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并标注页码(不得超过15页)。
(二)上报材料时间、地点
本次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上报材料地点为综合楼B区1312室。联系电话:85250104,联系人:张欣。
附件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具体申报条件
附件2:《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审批表》
附件3:《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审批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