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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20日 15:36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个人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一览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经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人事处专技科。

2.学校推荐。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全体申报人员进行择优推荐。

3.校内公示。学校将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上报省教育厅。

三、名额分配

1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推荐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让有迫切需求、有发展潜力、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报。

2.为规范推荐程序,提高录取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推荐人选务必从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导师(导师名字后带“*”)。推荐人选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填报《推荐表》和《一览表》。访问学者录取后,原则上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

3.资助经费说明。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部分高校因条件有限不能安排住宿,访问学者须自行解决住宿)

4.各部门请于2021521日下午3点前将《推荐表》三份和《一览表》一份纸质版交到人事处专技科(B13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9892531@qq.com

希望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积极报名。

联系电话:85250104,联系人:杜伟、赖超颖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4. 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

5.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


人事处

                         20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