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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进行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08日 09:28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即将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应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利用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录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吉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

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除“档案号”一项外,其余无论是“必选项”还是“可选项”,均不得空项,档案号待网上报名结束后由人事处统一编排。其中,要特别注意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申请人提交的合格学历的专业名称一致(网上填报找不到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任教学科名称时,选择与所学专业最相近或相关的任教学科名称)。教授本科的按本科目录填写,教授研究生课程的按研究生目录填写。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报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

2.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及缴费

2018年10月15日上午11:00前在综合楼B区1312室进行申请信息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无误后,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申请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一致,如有不同,应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有效证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者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师范教育类毕业、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及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不需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由学校代收后统一上交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1.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学历网络查询信息证明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红色底版,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2.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学历网络查询信息证明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8)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红色底版,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3.以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资格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学历网络查询信息证明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红色底版,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4.以博士学位申请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学历网络查询信息证明复印件。如果该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人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红色底版,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备注:学历网络信息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三、体检医院

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持《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2,其他体检表格不予确认,粘贴的照片必须与认定申请的照片一致)到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海口路交汇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经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核准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内各项结果必须填写完全,且有医生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85250104

长大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187258319


    附件:

  1.吉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

  2.《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