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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师培经费的有关通知

2018年04月10日 08:16  点击:[]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为规范使用师培经费,特作如下通知:

1.各教学院部根据学科发展要求,草拟本年度的师资培训方案和师培经费预算,上报人事处核准备案。

2.师培经费需专款专用,如对教师赴企事业锻炼回来后的相关补贴、院部教师参加与本学科有关的培训及会议等;各院部要严格把关,严禁用师培经费参加与学术培训无关的各类会议等。

3.报销流程:

(1)划拨给各学院的师培经费,由院部自行开具指标本使用;

(2)赴企事业锻炼报销:按照《人事处关于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管理的报销流程说明》(该说明在人事处网站“政策法规”中的“师资政策”可查询)中的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3)师资培训及会议等报销:

各院部按照财务报销流程准备相关报销材料;

到人事处提交一份报销材料,由人事处根据各院部上报的本年度师培方案进行审核备案;

人事处核准无误后,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4.其他说明:

(1)各院部如有临时性培训或会议,未体现在年度师培方案中,需提前两周向人事处提交申请备案;

(2)按照《长春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6〕152号)文件规定,“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教师,如因实践锻炼而不能完成其所在院(部)要求的基本工作量,绩效工资缺额部分按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教辅人员绩效标准予以补齐,由人事处发放,但占用院(部)下一年度师培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学校补齐。”请各院部在发放绩效工资补贴时,提前做好预算,以免影响下一年度的师培经费额度。

(3)各院部上报的师资培训方案需包括本年度师资培训总体规划,拟定培训的预计派出时间、派出地点、派出人数、预算经费等,师培经费使用需包括学院总体教师数、人均师培经费、申请经费总数、拟使用经费的项目类别及各项目类别预算经费等。

请各院部在接到此通知后,于4月18日下班前将本年度的师资培训方案及师培经费预算上报人事处。

师资培训方案及师培经费预算纸质版需院长签字加盖本院部公章报送至人事处专技科(综B1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332111932@qq.com)。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85250104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