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的有关规定,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刘妍秀等7人为长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第一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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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1-85250020(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长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拟聘用人选公示名单(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