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公告(1号)》已于2025年2月11日发布,并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调整公告。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结合报名情况,对2025年4月30日公告内容中部分岗位资格条件作出优化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第22号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调整为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共党史(030204)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近五年至少发表1篇CSSCI、SSCI或A&HCI论文。
二、公告第27号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教师岗位条件调整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学(门类)(04)、艺术学(门类)(13)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美术(学)(135107、1304)(均为中国画方向)专业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绘画(130402)、中国画(130406T)专业。
三、公告第28号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教师岗位条件调整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际中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0453、045174)、课程与教学论(040102)、教育技术学(040110)、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学)(040202)、新闻与传播(0552)、传播学(050302)、中国语言文学(0501)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近五年至少发表2篇CSSCI论文或1篇SSCI、A&HCI论文。
其他要求及流程按照2025年4月30日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