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切实畅通和保障考生公平就业权益,现就2024年7月9日发布的《2024年长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进行补充公告,对招聘岗位条件做如下调整:
第1号“高校辅导员岗位1”岗位资格条件调整为:35周岁以下,男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俄语专业。
第2号“高校辅导员岗位2”岗位资格条件调整为:35周岁以下,女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俄语专业。
6号公告所有招聘岗位报考考生如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公告原报名时间不变。
现予以公告。
长春大学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