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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春大学工作人员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不含处级干部)公示

2022年01月10日 14:29  点击:[]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4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1〕31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各部门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现将2021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不含处级干部)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5250106 13804310471

联系人:李老师  申老师

      2021年度长春大学工作人员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不含处级干部)公示名单.docx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