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全校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长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3〕120号),现对各部门上报的2024年1、2月份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情况。
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综合楼B区1602室
人事处办公室:综合楼B区1312室
附件:各部门2024年1、2月份上报的《长春大学职工考勤表》pdf扫描件
人事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