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办理事项名称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具体改革措施 及办结时限 |
1 |
开具各类证明 |
提供所需证明的用途 |
(1)在编人员:本人提出申请→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或劳资科承办。 (2)人才派遣人员:本人提出申请→人事与人才管理科向彩虹服务公司开介绍信→本人赴彩虹服务公司办理。 |
(1)在职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所需材料要件和干部履历表复印件(在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档案室复印)。 (3)公派出国:如项目文件邀请函等。 (4)因私出国:《长春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单》、所在部门意见。 (5)工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建议:本人先将所需证明的电子版发送给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或劳资科,再来现场办理。 办结时限:当时 |
2 |
办理工作证 |
在职教职工(在编) |
本人提出申请→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档案室)承办。 |
本人有效证件和一张近期证件照。 |
材料携带齐全 办结时限:当时 |
3 |
各类请假审批手续 |
具备请假条件 |
本人在人事处网站下载《长春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单》并填写→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和人事处长、人事处主管校领导通过→交回人事与人才管理科。 |
(1)病假:三甲级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大夫名章,内容清晰。 (2)产假:出院诊断书、围产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
办结时限:当时 |
4 |
因私出国申请表(节假日期间) |
所在部门和人事处审批通过 |
本人在人事处网站下载《长春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填写→交回人事与人才管理科。 |
《长春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
办结时限:当时 |
5 |
变更个人信息 |
个人基本信息有更新 |
本人携带变更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承办。 |
变更信息的佐证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等级证、入党志愿书等原件、复印件和PDF格式的扫描件。 |
办结时限:当时 |
6 |
转岗手续 |
具备转岗条件 |
本人在网站下载校内转岗申请表→完成表格各项内容,交回给人事与人才管理科→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承办。 |
(1)校内跨部门转岗:《长春大学教职工转岗申请表》。 (2)部门内转岗:所在部门提供情况说明。 |
办结时限:当时 |
7 |
年度考核 |
人员信息准确、内容详实、部门负责人一致通过。 |
人事与人才管理科发布通知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交给人事与人才管理科→人事与人才管理科对各类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核准,确认无误。 |
《长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
办结时限:当时 |
8 |
考勤 |
及时上报信息,内容准确。请假人员需要相应的请假审批单。 |
人事与人才管理科和劳资科在每月最后一天发布收集当月考勤信息的通知→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全员出勤情况汇总表→人事与人才管理科对各类请假审批单、通知单等进行信息核准,确认无误。 |
(1) 《长春大学职工考勤表》,缺勤人员的请假审批单、诊断书等材料。 (2) 《长春大学临时聘用职工考勤表》 (3) 《长春大学大集体职工考勤表》 |
建议:采用人事管理系统报表,系统仅限每月最后一天至次月前2天对各单位考勤员开放,需要注意的是:缺勤人员的请假材料要上传系统,如诊断书、请假审批单等。 办结时限:当时 |
9 |
签订劳动合同 |
具备聘用资格 |
人事与人才管理科发布通知→本人到人事与人才管理科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承办。 |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合同制聘用人员用) |
以部门为单位分批分时段进行。 办结时限:当日 |
10 |
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政审 |
具备资格,面试已通过。 |
人事与人才管理科发布通知和工作要求→用人部门上交面试通过考生的政审材料纸质版,确保内容详实,封装→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承办。 |
密封的政审材料袋 |
办结时限:当时 |
11 |
填报状态数据库 |
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填报指南,数据完整、准确。 |
人事与人才管理科发布通知和工作要求→各部门上交全员的基本信息和任教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承办。 |
部门提供状态数据库中涉及教职工、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和任教情况的报表。 |
办结时限:当时 |
12 |
查阅个人档案 |
学校教职工(在编) |
本人提出申请→人事与人才管理科(档案室)承办。 |
提供查档用途及对方单位要件。 |
办结时限:当时 |
13 |
医保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 |
省医保参保人员 |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科填写登记表一式2份,然后到省医保局办理相关业务。 |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 |
办结时限:当时 |
14 |
新增参保人员系统录入及社会保障卡办理 |
(1)首张工资表审批和编制页增加完成。 (2)新增人员人事关系认定完成。 |
(1)参保人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到社保科,单位经办人按照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系统录入。 (2)参保人将材料提交到社保科,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到指定银行办理。 |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本复印件 3、参保人填写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一份。 4、参保人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照片电子版一份 。 |
办结时限:当时 |
15 |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 |
新进人员原单位为非吉林省医保 |
申请人提供材料同时到社保科填报相关申请表,由社保科到省医保局办理。 |
1、参保人提供市级医保的参保(合)凭证一份。 2、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
办结时限:当时 |
16 |
急诊备案办理 |
就诊当日开始计算3个工作日内申报 |
申请人指定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科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指定委托人到省医保局办理。 |
1、填报《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急诊备案申请表》。 2、本人提供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相关病例资料复印件 4、相关检查检验单报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结时限:当时 |
17 |
大额医疗救助办理 |
申请人个人现金承担部分超过规定数额 |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科,填写申请表后直接到省医保局办理。 |
1、申请人提供住院正规发票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3、单位授权委托书 |
办结时限:当时 |
18 |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生育保险办理 |
男职工配偶具有有效的失业证明 |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科,填写相关申请表后可直接到省医保局办理。 |
1、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无工作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申请表》。 2、女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围产期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女方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参保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结时限:当时 |
19 |
独生子女奖励办理 |
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办理完成,有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
申请人提供材料到社保科填写申请表,由社保科承办其他手续。 |
1、填写《长春大学独生子女奖励申领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独生子女证 |
办结时限:当时 |
20 |
工伤认定办理 |
已备案且材料齐全 |
申请人或家属到社保科填写申请书等材料,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工伤处办理。 |
1、工伤认定申请表(本人签名摁手印) 2、证人证言 3、医院诊断书、门诊手册、病程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结时限:当时 |
21 |
病退鉴定办理 |
所需材料齐全 |
此项工作以市工伤处的具体文件要求为准。 |
文件要求的材料(具体要求以文件为准)。 |
办结时限:当时 |
22 |
职工退休审批办理 |
档案信息清楚明确,无争议。 |
将要退休职工到社保科核对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由社保科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 |
本人持身份证办理。 |
办结时限:当时 |
23 |
院部师培经费报销审批 |
已在人事处备案的,申请使用师培经费的事项 |
个人申请→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人事处专技科承办。 |
1.个人申请,院长签字盖章。 2.《因公出差审批表》 3.会议或培训通知 4.相关发票 |
办结时限:当时 |
24 |
出国人员语言培训费用报销 |
培训合格 |
国际交流合作处向人事处提供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本人携带培训合格证书及发票到人事处专技科报销→人事处处长审批→人事处专技科承办。 |
1.培训合格证书 2.发票 |
办结时限:当时 |
25 |
公派出国人员行前费用报销 |
符合相关要求 |
本人在与学校签订协议后,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提供有效发票到人事处专技科报销公证费、体检费等→人事处处长审批→人事处专技科承办。 |
1.协议 2.相关发票 3.邀请函 |
办结时限:当时 |
26 |
国内访问学者费用报销 |
符合相关要求 |
访学结束后本人携带访问学者证书及发票到人事处专技科报销学费、住宿费、往返车费→人事处处长审批→人事处专技科承办。 |
1.访问学者证书 2.发票(学费、住宿费及往返车费) |
办结时限:当时 |
27 |
人事处其他师培经费报销 |
符合相关要求 |
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及有效发票到人事处专技科报销相关费用→人事处处长审批→人事处专技科承办。 |
1.培训相关材料 2.发票 |
办结时限:当时 |
28 |
赴企事业锻炼报销审批 |
按照通知要求 |
个人申请→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人事处专技科审核→人事处劳资科审核→人事处长审批→返还人事处劳资科。 |
《长春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考核表》等。 |
办结时限:当时 |
29 |
临时工人员及岗位信息管理 |
符合《长春大学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要求,提交材料齐全。 |
①用工部门在新临时工上岗前,须向劳资科提交信息材料1~9。 ②劳资科审核通过后,由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③新临时工可上岗工作、起薪。 |
1:用工单位新增临时工情况说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4: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一份(带社保局公章) 5:医保卡复印件一份 6:体检证明材料 7:《长春大学新增临时用工人员基本信息表》 8:《长春大学临时用工新增岗位申请表》 9:《长春大学临时工离职申请》 |
办结时限:当时 |
30 |
工人考级管理 |
符合报考条件, 提交相关材料 |
①各单位组织工人查阅省人社厅、省工考办相关文件,明确报名条件及各事项。 ②各单位组织工人填写并向劳资科提交材料1(报考技师以上还要填写材料2),同时还要提交材料3、4,如破格申报需提交材料5。 ③劳资科审核通过后,集中向省工考办提交材料。待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后按时发布成绩。 |
1:《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一式两份)。 2:《长春大学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评审考核表》(一份)。 3:现等级证书原件 4: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不大于20KB) 5:破格条件证明材料 |
办结时限:当时 |
31 |
校内结算单项目工资发放 |
提交项目材料 |
资金来源部门开具校内结算单和发放明细,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签字,交到人事处劳资科,列入工资并发放。 |
1校内结算单(审核签字) 2.发放明细表(含人员姓名、人员编号、人员部门,发放金额,审核签字)。 |
办结时限:随下月工资一起发放 |
32 |
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发放 |
本人提交材料,人事处审核,待办理完减员手续后,相关手续无疑义后发放。 |
社保科提供去逝职工信息并完成退保业务;办理完成减员手续;劳资科核算发放丧葬费抚恤金。 |
1、无欠款证明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代办委托书 6、死亡证明原件 7、家属无异议材料 |
办结时限:当场出具发放单 |
33 |
教学科研奖励发放 |
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分管校领导签字。 |
相关部门提交明细表,劳资科汇总后交财务处发放。 |
1.教学奖励明细表 2.科研奖励明细表 3.高教奖励明细表 |
办结时限:随下月工资一起发放 |
34 |
超基础业绩绩效核算发放 |
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发放总额不超过核定额度,同时符合绩效分配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
1.教务处提供学校学生人数。 2.人事处劳资科根据学生人数计算出需要教师总人数。 3.教务处根据需要教师总人数核算出各学院教师编制核定表。 4.各学院确定参与二次分配人员名单及拨款明细,特殊教育学院提供学院平均工作量,相关学院提供参与特殊教育的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并报教务处审核,国际教育学院上报各学院教师给国际教育学院上课的课时费总数,教务处提供校督导组成员工作量统计表。 5.人事处劳资科汇总计算各学院超基础业绩绩效工资总额。 6.各部门上报超基础业绩绩效工资发放明细表。 7.人事处汇总后报计划财务处发放。 |
1.教师编制核定表(教务处) 2.学校学生人数(教务处) 3.校级督导组成员工作量统计(教务处) 4.特殊教育学院平均工作量(特殊教育学院) 5.其他学院参与特殊教育的工作量(相关学院) 6.国际教育学院课时费(国际教育学院) 7.各学院确认参与二次分配人员名单(含任职) 8.各学院确认超基础业绩绩效总额 9.各部门上报超基础业绩绩效发放明细(教务处、后勤处、学工处、研究生部) |
办结时限:随下月工资一起发放 |
35 |
工资发放或政策咨询 |
相关事项本人或关系人 |
1.可以当场答复的会当场答复。 2.需要查找相关资料的,登记后咨询人员可以回去,查到确定结果后电话回复结果。 |
咨询人联系电话(待反馈信息时所需) |
办结时限:当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