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要求,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个人填写《长春大学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经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人事处专技科。
2.学校推荐。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全体申报人员进行择优推荐。
3.校内公示。学校将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上报省教育厅。
三、名额分配
3人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推荐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让有迫切需求、有发展潜力、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报。
2.资助经费说明。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3.各部门请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推荐表交到人事处专技科(综合楼B区1312室)。
希望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积极报名,联系电话:85250104,杜老师
附件:长春大学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