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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奖励领取
2015-03-13 14:35   审核人: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www.jlyb.nvq.net.cn 2015-02-10 来源:

一、业务范围
符合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条件,所在单位参加省直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退休后由所在单位为参保人在省医保局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所需材料:
   1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络申报业务登记单》(单位网上申报打印后加盖有效印章)。
   2
、《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
   3
、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丢失或姓名等内容有错误,请到所在街道办理《独生子女证》或开具证明信)。
   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受理地点
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省医保局费用结算部9号、10号窗口。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每周三、周五下午除外),请安排恰当时间办理。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0431-88690553
七、温馨提示
   1
、单位通过网络集中申报,每月限报1次,不受理个人申请。
   2
、奖励费用请于所在单位为参保人在省医保局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手续后次年131日前办理,逾期视为您个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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