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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批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09日 10:09 丁飞洋 点击:[]

按照《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指挥棒作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吉林振兴发展,现就2024年9月批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节点

本批次校内截止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9 月20日。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年龄要求

申报B、C、D类不超过60周岁(以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日期计算,下同);申报E类的技能人才不超过50周岁,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申报A类年龄不限。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申报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政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申报 D 类人才,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工作经历”部分填写博士后工作经历,并将博士后出站证书发送至邮箱:rscrck@ccu.edu.cn(邮件及文档命名:申报 X 类人才-博士后出站证书-姓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职行政人员专门从事行政工作、不从事教学和科研的相关工作人员,曾受处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申报。

2.已评定人才但未满3年的,不得申报;新取得“相当层次业绩成果”的人员除外。

3.同一度只能申报一次,2024年上半年未通过人员,未有突出业绩成果的不得重复申报原层次及更高层次(突出业绩成果为2024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省部级以上相关成果)。

4.2024年上半年“申报D类以上”未通过人员,符合此次申报要求者,可选择向下调剂降档申报。

新取得“相当层次业绩成果”人员,需在提交申报系统后,将晋升认定申请(附件4)发送至邮箱:rscrck@ccu.edu.cn(邮件及文档命名:晋升认定申请-申报 X 类人才-姓名),经省人社厅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需要在吉林省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填报(系统填报截止日期9月20日17:00

1)申报人通过下方网址或二维码进行实名注册,并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业绩贡献信息、创新创业成果(主要是2019年以来的创新业绩贡献),并提供能够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电脑端: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移动端:



2)申报过程中涉及绑定单位须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长春大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122200004127568400。

(二)基层单位推荐

1.各单位(部门)成立基层单位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基层单位工作小组)。基层单位工作小组组长由直属党组织书记担任,成员由基层领导班子、学术分委员会人员组成。基层单位工作小组负责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人员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综合业绩、主要贡献等方面的审核、推荐工作

2.基层单位工作小组审核本部门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人员所申报材料真实性和规范性,并负责对申报人进行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推荐意见报送至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推荐

按照申报人提交顺序进行系统在线审核,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人社厅评定。在线审核期间已经填报并报送个人业绩信息的,申报人可在审核同意前提下,按要求修改和报送个人业绩信息,但系统无法新增注册。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申报和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工作,履行好主体责任,指派专人作为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工作的服务专员。

2.申报人参与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须经本部门同意,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不予受理。申报人员类别层次,如达不到申报级别业绩水平时,不能向下调剂,建议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申报层次。

3.按照人才政策“18条”、人才政策2.0版,已经通过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的人才,直接按原层次等级纳入人才政策3.0版人才管理,无需重复评定。已评定人才,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确属作出重大突出业绩成果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申请。

4.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成果产出中的贡献,严禁夸大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虚报署名及完成人排序,或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成果。

5.申报人被发现弄虚作假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和违纪违法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申报人所享受的物质待遇和再次申报资格。

五、提交材料  

1.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承诺书。(附件3)

2.各部门推荐函。附件5学院统一填写,需要由院长、书记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提供word文件及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邮箱:rscrck@ccu.edu.cn(邮件及文档命名:XX部门推荐函+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3.XX部门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人员汇总表。附件6由学院统一填写盖章,电子版材料提供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rscrck@ccu.edu.cn(邮件及文档命名:XX部门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人员汇总表+填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4.教职工廉政鉴定意见表。附件7需要直属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签字盖章。

5.教职工师德师风鉴定意见表。附件8需要直属党组织、党委教师工作部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9月20日前由申报人所在部门统一提交至人事处(综合楼B区13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rck@cc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为方便广大人才申报和政策咨询,公布网络技术支持工作人员电话。咨询时间为申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1.吉林省智慧人社申报系统网厅端技术联系人:韩丰艺

  咨询电话:0431-88693866

  2.吉林省智慧人社申报系统移动端技术联系人:于冰洋

  咨询电话:0431-88692477  

3.政策咨询:人事处人才科 丁飞洋

咨询电话:0431-85250109



附件:

1.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

2.人才分类定级在线申报操作手册(个人申报)

3.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承诺书

4.晋升认定申请

5.关于XX部门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评申报推荐函

6.XX部门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人员汇总表

7.教职工廉政鉴定意见表

8.教职工师德师风鉴定意见表


                                人事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