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相关要求,我校正式启动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
3.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须为我校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可再次申请。
3.申请人自行联系拟留学单位邀请信,于申请时提交。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6.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7.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三、语言要求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查看““外语合格条件”的有关要求。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指南》及项目其他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
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提交长春大学人事处。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4月10日-4月30日,博士后5月10日-5月31日
有意申报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的教师,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向人事处提交《长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报名表》(附件)进行资格审核。
有意申报博士后的教师,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向人事处提交《长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报名表》(附件)进行资格审核。
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申报受理时间期限内按照项目要求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长春大学人事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飞洋 寇佳佳
联系电话:0431-85250106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综合楼B区1312
附件:《长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