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9〕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考核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考核等次量化标准参照附件6)。名额分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包括在编和人才派遣人员)18.5%的比例(四舍五入)核定优秀等次名额总数,处级干部和本年度退休人员不计算在基数内。
二、处级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考核。
三、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参与本部门年度评优,需填写附件7《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四、初次就业、进修、公派、长期病休等相关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标准请参照附件6。
五、全年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以上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和岗位、确定绩效工资及调整薪级工资以及聘任、续聘、解聘、晋职、奖惩、辞退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七、各部门对拟确定为优秀考核等次的人员,要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内所有填写处必须手写不可打印,须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请勿随意更改表格版面格式及大小;
2.“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一栏(表格背面第一栏),由基层单位填写考核等次意见,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见习期人员,基层单位领导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3.教职工在“本人意见”一栏中填写“同意”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九、报送时间及地点:
本次年度考核的考核结果仍然采用系统填报的形式进行报送。请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录入年度考核结果,并打印输出。“长春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的登录账号、密码和去年相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8),如忘记请联系人事处重置密码。
系统填报工作要于2019年12月26日下班前完成,并将考核材料(附件1、2、3、4、5、7)的纸质版送至人事处综B区1312室。
联系人:李秀英 申峰 联系电话:85250106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