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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号)》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情况和递补安排的通知
2021-04-15 11:17   审核人:

按照《长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号)》的相关要求,我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了岗位资格复审,有75名考生通过资格复审,有2名考生复审不合格,有23名考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被取消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为:金龙、张龙娇。未按要求参加复审被取消复审资格考生为:陈鹏宇、崔磊、冯淑娟、李会梅、孙博宇、杨娣、郑晓雪、崔琦巍、李琦、赵晨曦、张爽、崔阳、杜立国、葛建、郭贺、郭亮、李昌海、李玉峰、李忠雨、田雨、薛东博、张广东、赵宝贵。

现依据《长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号)》要求及招聘工作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416日下午13:00-16:00,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详见长春大学网站首页通知公告项目中的《关于长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号)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招聘岗位递补情况见下表。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取消复审资格人数

复审不合格人数

需递补人数

递补考生笔试成绩名次

理工类学院辅导员1

5

2

0

2

第26—27名

理工类学院辅导员2

2

5

1

6

第11—16名

文科类学院辅导员1

6

3

1

4

第31—34名

文科类学院辅导员2

3

1

0

1

第16名

综合类学院辅导员1

3

12

0

12

第16—27名

综合类学院辅导员2

1

0

0

0


为保证面试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招聘只进行一次递补,如有递补考生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则不再进行递补。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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