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医保局通知,现开展2015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待遇标准
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筛查待遇每年一次,不累计。
二、筛查地点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上述一家医院作为慢性病筛查的定点医院。
三、筛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选择筛查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此次慢性病筛查工作采用的是网上申报、医院预约、单位组织的模式运行,具体情况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申报流程图》,筛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在2015年9月23日之前将保健对象所选医院报送至B1305人事处社会保险科。
联 系 人:董玉威
联系方式:0431-85251983